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。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,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,董事会提前20日发布会议通知。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,现场会议在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,董事长主持。
共有208名股东参与投票,代表股份598,884,279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.6367%。出席或列席的还有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》、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》等多项议案。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通过。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确认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出席人员资格、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决议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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